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
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(CODCr、NH3-N等)验收技术规范》(HJ 354-2019),现将《北屯市绿环水务有限公
司北屯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(pH、NH3-N、CODcr等)验收报告》(包含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******有限公司北屯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(pH、NH3-N、CODcr)验收
******有限公司
项目地址:新疆北屯市博望西街242号(北屯污水处理厂地址:319省道5.5公里处)
******有限公司北屯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放口
******有限公司北屯污水处理厂于2023年11月在废水总排放口安装的五参数自动监测仪(pH)、COD水质自动监测仪、总磷水质
在线分析仪、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、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、动态管控仪、自动采样器、超声波明渠流量计。
公示时间:2024年2月20日-2024年3月19日(20个工作日)
公众意见投递: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,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朱梦舟
联系电话:******
作者(188****9519,已修改1次), 最新修改于2024-02-20 18:33